2006年9月2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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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疲倦的播火者
——司法助理员刘忠印象
本报记者 蔡亮/文 陈立波/摄 通讯员 戈建萍

  提起刘忠,嘉善县魏塘镇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小学生叫他刘爷爷,中学生称他刘老师,民工和村民喊他老爷子,所有人对他的称呼中都带着那么一股亲热劲儿。
  刘忠何许人也?他是魏塘镇司法所的一名普通司法助理员。别看他年近花甲,文化程度也不高,但是说起“法”来却精神抖擞,头头是道;虽然他腿脚有残疾,却在普法路上走了整整20年。从“一五”普法到“四五”普法,他20年如一日坚持宣传法律知识,足迹遍布魏塘镇等11个乡镇。在最近召开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,刘忠被中宣部、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。
  为了迷途的孩子,从此走上普法之路
  1985年,原籍吉林长春的刘忠从部队转业到了嘉善县枫南乡(现魏塘镇)政府工作。由于老刘在部队参加战斗时受伤落下了腿部残疾,一些亲朋好友都劝他好好坐几年办公室,别再折腾自己的身体。
  可是,1986年5月镇上发生的一件事,却让刘忠坐不住了。枫南中学一学生沉迷电子游戏,不仅花光了用来交学费的几百块钱,还偷走了外婆祖传的金项链,卖了钱继续玩游戏。当民警找到他时,他竟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法,最后他因盗窃被处以劳动教养两年。
  听到这件事,老刘心如刀绞——孩子不懂法,一失足就可能毁了他的一生!当他听说枫南中学为这事正在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时,他立即找上门去毛遂自荐:“我在部队就对法律很有兴趣,自己也学过一些,这个辅导员就让我来当吧。不能再让孩子和群众因为不懂法而犯法了。”刘忠的诚意打动了校领导,他也从此走上了普法之路。
  仅有小学文化的他,法条却能倒背如流
  “群众知法懂法,才能遵纪守法。”老刘深知自己工作的意义。同时他也明白:“普法事业需要一丝不苟的态度。作为一名普法工作者,更是要知法懂法,还要会讲法,要让群众听得懂,记得住,用得上。”为此,他不知付出了多少心血。
  老刘家的书柜里,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几百本法律书籍。这些书,都是老刘从家庭日常开支中挤出钱来购买的,每年花在这上面的钱就有几百上千元。每一本书,他都反复研读,求深求透。为了掌握更新更全的法律知识,仅有小学文化的他硬是自学了我国“一五”普法以来颁布的所有法律。特别是涉及农村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,几乎每一条他都能倒背如流。
  听过刘忠讲法律课的人都说,他上课不仅声音响亮,还很生动,每次听讲都让人感到时间过得很快。这正是老刘讲法的16字“诀窍”:口齿要清,声音要响,时间要短,案例要多。老刘的书桌上有几本剪贴本,每一页上都有一个小案例,旁边注明了适用的法律条文。这可是老刘的宝贝,是他从自己订阅的报刊上精心收集来的。他办公室里的报纸往往东少一块西缺一块,因为他只要看到好的案例报道就会用剪刀剪下来贴在本子里。为了搜集案例,他还经常往派出所和法院跑,了解最新的案子。
  这些年来,老刘更是年年坚持订阅《浙江法制报》。每期报纸他都会仔细阅读,然后再根据栏目和内容分门别类地剪贴收藏起来。他说,法制报上案例又多又好,还有法律分析,是他普法的好帮手。
  为了让每一个听课的人都有所收获,每上一堂课,他事先都要认真分析听课者的年龄、文化、身份等特点,调整讲课提纲,采取不同的讲课方法。20年来,他的备课笔记写了10来本,每一页上都是工工整整,一丝不苟。
  经久不息的掌声,献给浑身湿透的老刘
  老刘深爱着普法宣传这项工作,并乐此不疲。他常说:“普法讲课是我最开心的事。”尽管年龄大了,腿脚又很不便,可每次普法活动,他都是主动请缨。
  2003年10月,魏塘镇司法所为了配合新修订的《婚姻法》的实施,要搞一次专项普法活动,老刘主动提出这事儿由他包了。针对农村的实际,他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教育及有关活动方案,不仅为全镇妇女工作负责人作了一次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制讲座,还在几个重点行政村进行巡回演讲,一忙就是一个多月。活动结束后,群众反响很好,可老刘的嗓子哑了,人也瘦了好几斤。
  魏塘镇辖区面积很大,有的村落离镇有几十里地,交通很不方便。但老刘宁愿自己掏钱打的,也要坚持准时到点讲课。2004年的一天下午,老刘按计划去城南村为村民作普法辅导,不料天气突然风雨交加。有人劝老刘:“雨那么大,镇里没有车子,还是通知村里改期算了。”可老刘不同意,硬是撑着伞一瘸一拐上了公交车。当村民们以为老刘来不了了,正打算散场回家时,浑身湿透的老刘出现在会场门口。好一会,大家才回过神来,会场上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。
  近年来,大量外来民工涌入魏塘镇。他们中的一些人由于文化水平低,法律知识匮乏,法制意识淡薄,给当地带来了不少矛盾纠纷,也使当地治安压力大增。刘忠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:“要是他们因为不懂法出了事,那就是我工作没做到家。”
  于是,老刘又给外乡人说开了法,从刑法说到交通管理法,从环境保护法说到治安处罚法,从婚姻法说到妇女权益保障法……仅2004年,他就深入到480家企业给民工说法。过去,民工和企业因劳资纠纷发生的冲突不少,可现在,民工们首先想到的是上司法所找老刘,讨教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  为了民工的孩子,他一口气讲了8个小时
  2003年,老刘又和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结下了不解之缘。他给自己规定:每年给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上课不少于两次。全镇12所民工子弟学校都留下了老刘的身影。2005年9月的一天,老刘应邀到魏中村民工子弟学校讲课,却遇上了大雨,原定在操场上的讲座没法进行。可学校最大的教室只能坐100人,无法容纳听课的1000多名学生。老刘决定,让学生分批轮流听讲。从上午8点一直到下午4点,老刘整整讲了8个小时的课,连中饭都没顾上吃。
  2000年之前,魏塘镇民工子女引发的交通事故和治安案件特别多,平均半个月就有一两起,大多是因为不懂法造成的。经过刘忠的普法教育,如今情况大为好转。去年一年,这类交通事故只发生了4起,涉及民工子女的盗窃等治安案件只有3起。
  他歉意地对老伴说,我放不下这个事业
  2004年11月,老刘离岗退养。可第二天,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就找上门来,希望老刘不要离开普法岗位。老刘考虑再三,不顾子女的强烈反对,决定接受镇里的返聘。他歉意地对老伴说:“对不起,我还是放不下这个事业。”“什么也不用说。只要你身体吃得消,我没意见。”老刘的心思老伴最理解。
  老刘知道自己干得动的时间不多了,对普法的事抓得更紧了。他主动帮民工和业主签订劳动合同,还对已经订立的合同进行检查、修改;他深入农村开展调研,分析家庭婚姻纠纷的原因,提供法律指导;他给村干部讲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给幼儿园小朋友讲交通安全,给社区居民讲禁毒……2005年,他又上课690场次。
  从“一五”普法到“四五”普法的20年时间里,刘忠长期奔波在乡村、社区、企业、学校,共为群众上法制教育课1800多场次,受教育人数达到26万余人次。20年来,他几乎没有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、节假日,没有陪妻子儿女逛过一次商场,上过一次公园;20年来,他自掏腰包花在普法上的钱就有上万元,光车费就花了几千元;20年来,他因普法工作而得到的各种荣誉有几十个,却从没因此收过一次谢礼,拿过一分补贴。他像一头老黄牛,默默地在普法园地里耕耘着。
  如今,尽管已经年近花甲,可老刘还没想过从普法战线上退下来。“我还要为普法多多做些工作,以后,我还要带几个徒弟,鼓励更多的人加入这个事业。只要干得动,我就会一直干下去。”他那带着东北口音的普通话听起来是那么悦耳。